2026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部署,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现开展2026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在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基础上,申报单位按(三)分档专项条件中的对应要求,选择国内首版次软件产品或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其中一档进行申报。 (一)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损害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风险事件;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或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4.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和人才支撑。 (二)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属于《2026年度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指导目录》范围(详见签章文件); 2.该项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软件著作权(2024年6月30日以来获得软件著作权,申报单位须为著作权人第一作者;如果属于共有,则须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 3.该项软件产品为首次正式发布并进行销售,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4.该项软件产品功能、性能等指标应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CNAS和CMA资质); 5.该项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分档专项条件: 1.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认定: (1)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系统的软件产品; (2)该项软件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填补国内空白; (3)该项软件产品拥有相关专利或在研发过程中推动了有关标准制定。 2.国内首版次软件产品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或两项以上条件: (1)该项软件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处于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 (2)该项软件产品解决国外同类产品“卡脖子”技术难题,有效实现国产化替代,填补国内空白; (3)该项软件产品取得相关省级或国家科学技术奖; (4)该项软件产品入围相关国家级课题; (5)该项软件产品基于国产信息技术路线开发或适配国产软硬件; (6)该项软件产品拥有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 (7)该项软件产品在研发过程中,参与了有关行业或国家标准的制定。 二、单位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6年10月31日前,通过“浙企之家”网站(https://zj87.jxt.zj.gov.cn/zj87-hqzc/index.html#/enterprise)“2026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在线填报相关资料,提交佐证材料,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