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标准》评估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工作,根据《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标准》及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相关管理办法,现开展首批评估机构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申请条件
(一)合法注册要求
1. 须为浙江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乙级评估机构仅可开展CS1级、CS2级、CS3级评估,甲级评估机构可覆盖CS1至CS5级评估。
(二)资质认可要求
1. 需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认证资质,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认可。
2. 熟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标准》团体标准制定流程,具备将标准转化为评估操作的能力。
(三)行业经验要求
1. 近五年内主导或参与至少5项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领域评估项目,涵盖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类型。
2. 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领域认证技术文件、审核流程及风险管控机制,可根据本团标编制相应的认证要求或评价准则,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四)诚信记录要求
1. 近三年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信用不良记录,未因评估失误引发重大纠纷。
2. 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材料,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
二、遴选程序
(一)申请提交
1. 填写《评估机构申请表》(附件),附资质证书、项目合同、标准研制证明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协会,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 截止日期:2025年5月9日(以收件邮戳为准)。
(二)专家评审
1. 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评审,重点核查资质、项目案例及标准研制参与情况。
2. 通过初审的机构需接受现场评估,考察办公场所、人员配置及评估工具的科学性。
(三)公示与培训
1. 评审结果将在协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无异议的机构,需参加协会组织的评估标准专项培训,确保熟悉CS评估流程及分级要求。
三、评估机构职责
1. 合规性要求:严格遵循《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标准》开展评估,不得跨级受理申请(如乙级机构仅限CS1/CS2/CS3级)。
2. 动态监管:获选机构需配合协会年度抽查,对CS3级以上企业每12-18个月实施监督评估。
3. 结果备案:评估结论需提交至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系统集成能力评价中心备案,CS3级以上需经专家评议会复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鹏
电话:0571-87067830
邮箱:service@zjxtjc.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42号1幢B区10楼
附件:“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标准”评估机构申请表.docx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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